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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4月5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公布,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。为切实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根据《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准备工作的通知》和区政府有关会议部署,现就我局做好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准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 一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《条例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、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,是提高科学执政、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,是建设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。认真贯彻施行《条例》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。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对促进依法行政,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,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。同时必须看到,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、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,实行《条例》的准备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。相关科室、单位务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,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在《条例》施行前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。 二、切实加强贯彻实施《条例》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领导,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,成立由局长任组长,主管领导任副组长,有关科室、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,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,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组织实施、督促落实、保密审察、宣传培训等工作。相关科室、单位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,并于2008年1月4日前上报局办公室。 三、主要任务和安排 (一)清理政府信息 清理政府信息,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和前提。当前,要在过去清理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基础上,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,对2003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,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。政府信息,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,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。各科室、单位要严格按照《民政局政府信息清理办法》的要求,认真进行清理,并对清理出的信息提出公开属性进行保密审查。对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要将保密审查单复印件和政府信息电子版上报局办公室;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要填写《政府信息核心元数据表》,同时将保密审查单复印件、核心元数据表和政府信息电子版上报局办公室。 (二)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、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。机关各科室、直属各单位要根据统一规范,组织专门力量抓紧编制修订本科室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。同时根据清理政府信息时确定的政府信息属性,按照《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》的分类,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,录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依申请公开目录。此项工作要求在2008年3月上旬完成。 (三)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根据《条例》要求和工作实际,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,明确职责、程序、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,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,明确申请的受理、审查、处理、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,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、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,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。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、社会评议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、年度工作报告制度、举报受理制度等,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。五是在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,并将局全程办事代理大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。 此项工作要求在2008年4月上旬完成。 四、几点要求 (一)高度重视,强化领导。各科室、单位要把《条例》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、勤政、务实、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,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。各科室、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,亲自过问、亲自抓,把施行《条例》的准备工作列为重要任务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真正做到统筹考虑,周密安排,促进任务的落实。 (二)精心组织,有效运作。施行《条例》的准备工作,要做到明确要求、摸清情况,研究问题、建立制度。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,做到准备工作有目标方案、有措施手段,针对性、实效性强,计划符合实际,能够付诸实施、落到实处。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,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克服畏难情绪,增强工作责任感、紧迫感和使命感,创新工作方法,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措施有力、有效,自觉地把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实抓好。 (三)狠抓落实,务求实效。施行《条例》准备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成效,关键是抓落实。要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落实责任,各科室、单位负责人是施行《条例》准备工作的责任人,要强化责任制,坚持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对于措施不力的科室和单位,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。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准备工作的督查指导,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,通过听取汇报、监督检查等形式,及时了解和通报各科室、单位准备工作情况,促进准备工作有序、有效开展。 附件: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: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:白连富 党委书记、局长 副组长:贾长森 调研员 王维胜 副局长 徐殿印 局工会主席 董国岭 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 付萍丽 副局长 成 员:杜占禄 办公室主任 张玉明 光荣院院长 韩 毅 殡仪馆馆长 王文锁 天山陵园主任 李全福 装璜厂厂长 艾金华 福利办主任 刘铁生 福彩中心主任 王 建 干休所所长 白连友 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 张春亮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石铁存 救助工作站站长 范国玲 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张锁柱 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李西海 救灾救济科科长 王玉香 事务办负责人 彭剑新 优抚安置科科长 谭怀孟 社团办主任 赵建民 社区工作科科长 王 慧 民宗侨科科长 闫宝宁 全程办主任 周玉才 民政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,主任:杜占禄;副主任:马正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