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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活动场所登记
    

1、项目名称:宗教活动场所登记
2、项目类别: 许可
3、项目依据: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、《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》
4、对象及范围:门头沟区内宗教团体
5、 办理条件:符合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。
6、申办材料:申请书(申请人填写的格式文本);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;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;主 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、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;有关规章制度文本;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(属新建的,应当提供规划、建筑、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;属改扩建的,应 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;属租借的,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);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;行政许可办理机关要求并已经公示的其他材料。
7、办理程序:受理—审核—核发:
8、办理时限:30个工作日
9、费用情况:本许可项目不收费
10、办理结果状态: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
11、办理部门名称:门头沟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侨务科
12、办事地点、邮编: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5号102300
13、办公时间: 上午:8:00-12:00 下午:2:00-5:30
14、联系电话:69847974
15、网上表格下载:暂未开通
16、网上办理情况:暂未开通
17、监督电话:69842081 698450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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