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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
    

1 、项目名称: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
2 、项目类别:许可
3 、项目依据: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[1998]第251号);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(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[1998]第18号);
4 、对象及范围:门头沟区内
5 、办理条件:符合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。
6 、申办材料: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提交材料: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;登记申请书;登记申请表;场所使用权证明;验资报告;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;章程;内设机构情况;执 业许可证(复印件)。 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提交材料: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批复;项目变更申请书;变更登记表;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正、副本。 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提交材料:注销登记申请书;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;清算报告;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正、副本;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。
7 、办理程序:受理-审核-批准
8 、办理时限:30个工作日
9 、费用情况:本服务项目不收费
10 、办理结果状态: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
11 、办理部门名称:门头沟区民政局社团管理办公室
12 、办事地点、邮编: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5号102300
13 、办公时间:上午:8:00-12:00 下午:2:00-5:30
14 、联系电话:69844203
15 、网上表格下载:bjmjzz.bjmzj.gov.cn
16 、网上办理情况:已开通网上审批 bjmjzz.bjmzj.gov.cn
17、监督电话:69842081 698450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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