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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为农民设立公益性墓地的审批
    

1 、项目名称:农村为农民设立公益性墓地的审批
2 、项目类别:许可
3 、项目依据: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8条2款,《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》第18条
4 、对象及范围:本区深山区的村民委员会
5 、办理条件:符合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。
6 、申办材料:建设公益性墓地申请书;申请人为村民委员会; 设施用地或者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;4、建设公益性墓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(《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》第17条1款);建 设资金来源证明;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书;利用外资除提交以上5项材料外,还需提交以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7 、办理程序:受理—审查—审定:
8 、办理时限:20个工作日
9 、费用情况:本许可项目不收费
10 、办理结果状态:该事项审定后报市民政局审批
11 、办理部门名称:门头沟区民政局民政科
12 、办事地点、邮编: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5号102300
13 、办公时间:上午:8:00-12:00 下午:2:00-5:30
14 、联系电话:69856785
15 、网上表格下载:暂未开通
16 、网上办理情况:暂未开通
17、监督电话:69842081 698450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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